不像景致,有时候肚子饿急了,都懒得细致地切,直接咬进嘴里。有一回被程寄看到,还说她没有吃相。程寄将一整块牛排切好给景致,然后将她未动丝毫的那份换了过来。正啃着面包的景致暗自窃喜。她肚子早就饿了,昨晚的火锅都没吃多少,一直到现在的十点多吃上饭。迫不及待地吃下一口。程寄问:“怎么样?”“很嫩,咸度适中。陈管家,”景致抬起头,竖起大拇指,“我很喜欢。”陈管家欣慰地笑:“景小姐喜欢就好,您和先生慢慢用餐,我就不打扰了。”“好。”景致收回目光,心理却是在盘算着怎么和程寄开口谈小兔子的事。她原本救下这只傻兔子,只是看它可怜,想着等它伤好了就送出去,也不知道是不是养出感情,景致想把它留在身边作伴。“你知道我是在哪里碰到这只兔子的?”景致引出话题。“猜不到。”程寄说。他的回答既不热切也不冷淡,但景致明白,那是出于礼貌的回复。他的教养不允许自己冷落了她。景致的兴头劲松驰了一半:“我去看我爸的时候,那天路过花鸟市场,只剩下这只受伤的兔子没人要,我就把它带回来了。”说完,她抬起头,期盼地等着程寄的动静,就连用叉子的动作都慢了下来。程寄的手忽然越过来,干净的大拇指掠过她的唇畔。他的眸光深沉,眼底浮漫着层薄薄的冰凉:“以后吃饭要专心。”景致有微微地愣怔。随后用纸巾擦了擦嘴角,原来是沾了点牛排汁。???等她把目光再看向程寄,他又专心吃起饭,没有再和她说话的意思。这算是变相的转移话题?还是说他读出了她话中的意思,但委婉的拒绝了?事情都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在还未得到确切的答案之前,景致也想要撞撞南墙,但那股勇劲彻底被凉水泼灭。她的唇角似乎还残留着他指尖的寒意。意识到自己都做了些什么之后,景致的脸热辣起来。“景小姐化完妆之后,气色更好了,你大学的时候也和现在这样漂亮吧。”吃过饭后,小雅被景致喊来帮她拉裙子后背的拉链。大学的时候,她长什么样呢?景致对着镜子戴耳环的时候慢慢回想。其实仔细想来,那张脸已经从记忆中滑落,变得模糊不堪。只记得在所有的放假时间,她不是从摄影棚跑向车展,就是在做礼仪小姐的路上。而那时候,为了省那几块钱,胆大到直接拿肥皂水卸妆。总是弄得脸上过敏,红红的一片。可是现在,包括小雅在内的人,看到她这张脸,都会目不转睛。景致是典型的艳丽款骨相美女,脸上的骨头存在感很高,折叠度不低,再加上身材发育完善,从高中起就做不了清纯可爱美女。她的美貌就是黑夜中一刹而过的闪电,会让眼睛短暂失明的时候,闪电的形状就印在脑海中,过目难忘。这样的长相往往俗气,但好在景致有一双水杏眼,给秾缛的气质中增添了一抹新丽,楚楚可怜。大学毕业之前的美貌总是有种野蛮生长的粗糙感,而毕业之后,有了金钱和高级护肤品的滋润,就变得精致细腻很多。这都是程寄的功劳。是她跟了程寄之后,她的美貌更上层楼。“只是这张脸也开始有瑕疵了。”景致凑近了点,才发现眼角两道细浅的皱纹。她忽然想起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还是她跟了程寄之后认识的。算不上朋友,不过是男人饭局上,和她一样的陪客而已。到现在景致都还记得,这个女人迷恋地望向她,声音幽幽的:“年纪大了,脸总是不比你们这些小姑娘水嫩,男人也是越来越难哄。”“哄?”景致错愕。
“对啊。”女人笑得花枝招展,“哄男人高兴不就是我们第一要义吗?”那时候景致年轻,还不懂得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但这五年的相处下来,景致觉得这是个真理。程寄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钱,他花钱不是来自讨苦吃的。他是想要一只既漂亮温驯又能思考哄他高兴的兔子,而不是让这只兔子屡次触他逆鳞。小雅终于滋地一声,顺畅地把拉链拉上。镜中穿着珠光宝气的女人身姿妙曼,粉黛正盛。景致的食指弹了弹长长的耳坠,耳坠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俏丽的弧度。她转身往外走。现在,她要去哄她的男朋友了。别墅里有程寄单独的一间休息室,房间很宽敞,里头的家具寥寥无几,只有张厚重的地毯,和茶几,连张沙发都没有。程寄一般在里头玩数独,以及冥想。他在房间的时候,没有人能进来,除了景致。因此她推开门进去的时候,程寄没有抬头看,他穿着白灰色的套头毛衣,目光始终锁定在眼前的纸上。然而,景致还是能察觉出他生气了,还在为她据理力争养兔子的事情和她怄气。她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等。所以景致进来后,没有说话,只是找了个位置坐下,安静地等他。等人是很枯燥的,更何况是在这样一间陈设简洁的房间,景致对着窗户而坐,她看着阳光慢慢爬行,越过程寄。真真是一张疏朗清逸的脸,容颜清淡如雪,将阳光分割成阴明两色,像是尊无欲无求的玉佛,两肩不染尘杂。景致回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坐在会宾席上,眉眼淡然,在一众珠围翠绕中气质出尘。她一眼就瞧见了他。那时候她从未想过两人会有交集,可是现在他就在她身边,有时候甚至会对她做出最亲密的事。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红云慢慢爬上她的脸庞。对于景致的到来,程寄并不讨厌。等他填完一行数字后,他终于抬头,却看到景致已经躺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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