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做,不然他能派新人……”
“我不是谁的走狗。”叶奕幽话音未落,却被付游突如其来的话打断,话语简短,却沉静坚定,“不论是为谁,做什么事,只要给够钱,我都干。”
“你意思说,只要我给你的钱够多,你连老沈也敢杀?”沈珀哈哈大笑,态度稍微缓和,“放心,我从不让人送没意义的人头。不就是钱么,我给,只要你告诉那老头,他新招的‘金牌杀手’,现在替我沈珀做事。我就是要气死他。”他像个爱恶作剧的孩子般摇头晃脑,叶奕幽斜了他一眼。
赌场设在江边,平静的江面上停靠着几艘游艇。中午时分,游艇还未开始营业,在微风中死气沉沉。从赌场出来,叶奕幽和付游两人肩并肩,漫无目的地沿江走着。
“一直想问你,”叶奕幽缓缓开口,“明明不会杀人,为什么要做这一行?好运不是每次都有的,只怕有命挣钱没命花。”
“不管能不能挣到钱,反正命总是会没有的。”付游自嘲般笑了一下,“在老家待一辈子挣的钱,可能还不如在这一天挣的多。我妈刚生下我不久就因为遗传病死了,我小姨照顾我到十五岁,也死于一样的病。他们一辈子在昭溪过着安分守己的生活,还没来得及享受人生就死了。我不怕死,只怕死前不知道人生是什么滋味。”
叶奕幽眼睛微眯,不知是因为正午的阳光,还是因为付游语气里的忧郁。“人生的滋味?在那亚,恐怕就是腐烂的味道。只有蛆虫才会甘之如饴,剩下其他离不开的人,只能等待被蚕食殆尽。”他好像还想说什么,却顿了顿,换上一张笑脸:“不说这个了,咱们来八卦八卦。你难道不觉得沈珀眼熟?”
付游回想起刚才那个一脸痞气的男人,这么一想,确实感觉这人眉眼之间,有种说不出的熟悉。
“他是沈介青的大儿子,以前是骄纵的上城区公子哥。和老沈决裂后,他就跑到下城区自立门户,和几个朋友一起创办了青蛇帮。老沈是个喜欢附庸风雅的人,最瞧不起的就是三教九流,看他这样,头发都气白一半,再也不提自己有个大儿子。沈珀每次一提到老沈,也跟被踩了尾巴一样。”
付游这才恍然大悟,却实在难把沈珀与富公子联想到一起。
纹上那生人勿近的蛇纹身前,沈珀的颈上,是否也和老沈一样,晃荡着象征富贵的饰品?
“没用的东西!”
一只精致的紫砂杯随着一声怒喝,在地板上粉身碎骨。习惯了悠然静谧的游鱼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得乱窜。
茶桌边,沈介青抓着串珠的手青筋暴起,微微颤抖。一旁立着的侍者低眉顺眼,小心翼翼地开口:“沈老板,不必为一个倒戈的无名小卒动气。大不了再派别人干就是了。”
“叫他去杀叶奕幽,杀不了就罢了,还投靠沈珀!几个狗东西,狼狈为奸,日后又不知要多出多少事端!”老沈的表情在极度愤怒中扭曲,揉碎了往日的儒雅温和。侍者恐再火上浇油,悄悄退出了茶室。
老沈啖了一口清茶,拨了一会串珠,脸上拧起的皱纹才稍稍放松。背叛,他在上城区叱诧风云几十载,背叛实在是太稀松平常的事。他心中自我宽慰,付游和那些过去背叛自己的人一样,不过是个浅俗的野孩子。才能在那亚实在不是什么稀罕物,只有地位才是至高无上的。这么多年,他早已认定,人就是分三六九等。一个人纵使天赋异禀,腰缠万贯,如果身为下贱,那便一生低贱,这叫做命数。一个有本事的小卒也终究是小卒,眼界有限,终难成大事,反而会自以为有点能力就不安分。事实证明,他手下原先这样的人,不都跑了吗?付游去投靠自甘堕落的沈珀,就是自寻死路,这就是他的命。
手边的手机突然响了。看见来电人的名字,老沈脸上的阴翳终于一扫而空。他清了清嗓子,接起电话。
“爸爸。”电话那头的声音温润平和,“您在忙吗?”
“不忙,翡儿。有什么事跟爸爸讲。钱还够用吗?”老沈两手将手机捧在耳边,笑意盈盈。
“够用的。也没什么事,就是想跟您说一声,机票我订好了,很快就要回来了。”
“好,好儿子,读书辛苦吧?回来让你妈给你做你最爱吃的,好好补补。”老沈语气里满是慈爱。又寒暄了几句,电话那头的男孩才挂断了电话。
与沈介青往来甚密的官员权贵们,每次与他喝酒聚会,都会感慨老沈有个堪称模范的家庭,实在让人羡慕。老沈每次听了这话,都是笑而不语,心中却乐开了花。的确,一个位高权重的父亲,一个知书达理的母亲,一个乖巧争气的儿子,这种完美家庭,全天下能有几个?每每提到这个儿子,老沈总忍不住炫耀他如何精通礼仪,富有教养,在国外成绩如何优秀,受人追捧。朋友们也总随声附和:“你家公子,以后再娶个家世相当,温柔贤淑的姑娘,你这家更是好上加好了!”老沈更是喜笑颜开,不禁沉浸在美好的畅想当中。
然而,关于老沈的家庭,坊间流传着另一个版本。据一些知情人称,老沈原先的妻子,并不是现在这位漂亮高傲的沈夫人,
精彩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