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他,不是有那句话吗?一个的寒窗抵不过三代人的努力,而程厦家何止三代人的努力,他付得起我九死一生的一辈子。可是这不一样,我怎么说他才能明白,这不一样。程厦见我不再挣扎,他小心翼翼地将我拥进怀里,道:“一个月一次面太难受了,你身边又那么多男的,我每天都在想,你如果喜欢上会骑马射箭的人怎么办,你会不会厌倦我了,如果没有,为什么不回我信息呢?”他亲了亲我的发顶,气息温热:“留在这里,好不好?”我暂时没有力气,呆呆地躺在那里,道:“所以你从我回来就在诱惑我对吧?”设局让我爸侵占我的房子。用他的资源诱惑我留下。啊对,怎么能忘了美人计呢?他甚至在用情爱诱惑我留在这里。“你昨天明明也是喜欢的,留下来,好不好……”他吻过我的耳后,露出精致锁骨,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一副堪称美丽的身体。我趁他不备翻身将他压在身下,随手拿起一支笔抵住他:“我说了,别他妈再碰我!”他凝视着我,眼神悲哀而软弱:“我不明白。”我看着他,终于将那句话说出口:“你根本没爱过我,程厦,我们只是像谈恋爱一样,过家家而已。”如果你真的爱我,你会想我喜欢什么,想做什么,这个项目对我来说有多重要。而不是像个小孩子一样,不高兴了,就把玩具死死的抱在怀里。我最终没有伤害他,起身离开。还没等碰到门,我的胳膊就被程厦死死抓住了。他冷冷地说:“随便你怎么想,你不能走。”所有的柔弱和温和在他身上一扫而空,他冷硬把我往回拽。这激发了我心里所有的暴躁。我疯狂的挥动着手里那只圆珠笔,攻击他,我不知道我干了什么,我只知道谁他妈都别想操控我的人生!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地上、程厦身上,斑斑点点都是血迹,我竟然用那个极钝的笔尖,把他扎伤了。昨天还那么美好的星星灯、照片、花朵,都已经随着我们的撕扯在地上,如同一个爆破后的公寓。我们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也疯了吗?颤抖的坐在地上,那只圆珠笔顺着指尖滑落。程厦靠近我,捧起了我那只鲜血淋漓的手,放在自己脸上。他在微笑,眼神温柔:“没关系的,冬雪,一点都不痛。”他把我拥进怀里,一点一点用力,好像要把我碾碎一样:“我们永远都不分开。”——他去做了饭,我们对着夕阳下的大海,吃着烤肉和蛤蜊汤,还有一箱冰啤酒,如果是某个休假日,此时此刻我应该很快乐吧。可是此时我一点胃口都没有,还是大口大口的吃着,想离开,我必须积蓄力量。如果我明天回公司,应该还来得及。我曾看过一个电影。大概意思是女主想要做某件事,可所有人都来疯狂的阻挠她,事实上女主在做梦,这些人都是梦境的化身,来阻止她从梦境醒过来。如果我的世界是一场巨大的梦境,世界本身阻挠我往上攀爬,化作暴躁地领导、贪婪地工人、癫狂的竞争对手……唯独不应该化作程厦。他就应该干净明亮的站在那里,身上被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光。有他的梦,都应该是美梦才对啊。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掉了眼泪,洒在汤里,他应该没有看见。饭后,我们俩在海边散了一会步,直到橘色的夕阳缓缓沉入地平线。这应该会消耗他的体力吧,我想。回去之后,我俩都很疲惫,他去洗澡的时候,我也没有跑。——门被反锁了,钥匙在他手里。夜里船舱很冷,他点了取暖器,我装作昏昏欲睡的样子躺在床上。他回身上床抱紧了我,柑橘的味道,混合着薄荷的清凉。“其实你也根本不爱我。”他轻声说:“你从来没有问过,这六年我过的怎么样,你从不关心我的生活,你喜欢我的外在,却不在乎我的灵魂。”我装作睡着了。“但是没关系。”他抱紧了我:“我爱你。你喜欢我什么样子,我就是什么样子。”说完,他抬起手缓缓解开了我的扣子。“我知道你没睡,我也知道,你喜欢这个。”他温柔而又残酷的打开我的腿,探寻我自己都未知的角落。我拼命要紧嘴唇,不想透露出一点欢愉,可是还是没能够抵御身体的本能。
“宝宝,我爱你。”“我会让你离不开我的。”“就像我离不开你一样。”“现在。”在最缠绵的一点,他突然停住,轻声道:“轮到你说‘我爱你’了。”我的身体就像一把弓,连足尖都是紧绷的,汗水打湿了额角,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胡乱说了些什么,他满足的喟叹,随后上来激烈的吻我。那些禁不住妖怪美色诱惑的书生,应该是一样的感觉。恐惧、罪恶、挣扎、和堕落的快乐。我在这种煎熬中折腾到了半夜,终于撑不住睡着了。我做了很多混乱的梦,梦里是多年前的菜市场,明明要收摊了,程厦变成一个有很多触手的妖怪,拉着我不让我离开。我醒来的时候,正好是凌晨四点。海风吹动着船舱,偶有海鸟的叫声。程厦已经睡得很熟,我慢慢地、慢慢地移开他放在我腰上的手。然后连鞋子都不敢穿,悄无声息的打开门。外面一片漆黑,只剩下远处有一盏捕鱼的孤灯。我偷了程厦的电话,准备顺着海滩跑到公路上,再用手机叫车。至于他,自己走回去吧。发疯就是要自己付出代价,他终究要知道,他留不住我。我在心里说。我自己的脚趾都被硌得生疼。终于远离了那座船,我长长舒了口气,心情好了起来。这时候,背后亮起了光,我的心脏骤然收紧,艰难的回过头。我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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