踪,在这房子的某个房间躲了起来。此刻,他的朋友却看见了一个落地镜,刹那间,一只骷髅手从镜子中穿出,勒住了朋友的脖子,随後想从房间内厕所拿东西救朋友的哈德兰森遇见了一个腐烂的男人。被拉入书中的他,试图与外边g0u通,却无果,他狼狈得躲进了一间房间,在躲藏的过程他遇见了一个自称困在书中的男子。他与那男子,随後在房间里遇见了骷髅手,手勒住了他的脖子,而那男子则是跑进厕所,随後一声惨叫从厕所传出。
次日一早,她觉得有些疲惫,在完,她下了楼,只看见房子内一片狼藉,像是与人搏斗一般。奇怪的是,地板g写着一个求救文字和一只断了的胳膊,这场景使她觉得有些奇怪,随後她上楼敲了他的房门,却没人回应,随後她打开了房间,地上写着几个字,她瞬间觉得不妙,她起身正要回房间时,一个烂了半张脸的男子,手拿着电锯,朝她扑来,险险的闪过後,她冲回房间,打算拿那本书。
在书中的他,在被勒昏前写了几个字,随後他昏了过去,在醒时已被人绑在椅上,而绑他的是那男人,那男人说他叫哈德兰森。他与那男子攀谈起来,在那男子靠近时他很小心的偷了一只笔,并留了一些标记,试图传给外面的人。
跑回房间的她,快速的翻到了最後一章,在章节最後有一章图,哈德兰森最後疯了,把他朋友给杀了,然後自己也上吊自杀。她遵从他留下的标记,然後拿出一只笔,y生生窜改了结局,在写完刹那,那烂了半张脸的电锯男也赶到,仅仅一瞬,她感觉到头颅在空中翻转着,然後落地。
醒来後,她看见他,并且拉着他,语无l次的哭了起来,随後他把书收了起来,不再去翻阅,她好奇的问了问他:「你最後怎麽出来的?还有我明明已经被断了头?」「最後一章,你把我救出来後,我把故事用笔大幅度的改了,改完後,我把你重新拉入书中,强迫书重来。」「你带着一个屍t重新?」「嗯,我把你的手放在书上,象徵你也有在看。」「原来如此。」接着,他拿出一只笔,笔上有一个签名——哈德兰森。是的主角,同时也是一位大文豪,他以自己为本名所写的这本书,在许多年前很轰动,但,家最後疑似因为没有灵感後疯了。在疯之後的某天,他的家人发现他陈屍在房内,脖子被刻有他名字的钢笔给穿过。
静静的她与他再次翻看着书。「我想了想,当初那位怎麽有办法写出这具有魔力的书。你看看这个。」他将书给了她看。
书的某页底下写着,现实即是书,书即是现实,我在书写的同时,故事也在发生,这几个字以不同的笔se所写,并非印刷。随後他又从书中拨离了几页手稿,恰恰好是故事中鬼怪的原型,他想了想,这一份大概是真实的初本。随後他将书摆了回去,连同那只钢笔,文字总是有一种令人难以相信的魔力。
在都市的一角,一栋偌大的建筑物,却没人看得见这个建筑。屋内,昏h的欧式吊灯,照耀偌大的客厅,一个男子、年轻的男子,至少从外表上看来是如此,但眼中的沧桑让人猜不出他的年纪。
他缓缓的起了身,伸了个懒腰,整理了数小时的档案,他想了想今早发生的事,以及一件很久之前的案子。今早,他与她因为某些理念上的不同而争执,起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关於食物上的浪费。习惯x每天帮他做三餐的她,以及不按时吃食物的他,在这件事上争吵,在争吵时,他所引起的灵力将档案室的书给弄倒了,在重新整理时,他翻到了一个档案。
城市总有繁华以及破败的一面,那日,他走往城市的角落,穿越一条条灯火通明的街道,他看着街旁屋内的人,正是晚餐时间,飘散着食物的香气,仿佛整个城市都充斥着这样的气味。在拐进某条街後,进入他眼中的则是在贫穷线下挣扎的人们,昏h的路灯,一闪一闪的亮着,他看见的人,无一不是骨瘦如柴的样子。
他往街的深处走,然後在一个残破不堪的铁皮屋停下了脚步,他敲了门後,进入了屋内,他看见了委托人所说的那人,应该说他不算是人。眼前的他是一个鼠头人身的生物,他静静的坐着,将收在口袋中的报纸递给了那生物,报纸的内容写着有多个餐厅以及富豪家遭囓齿动物入侵,并且大多是在用餐时间,甚至有民众遭到咬伤。那生物缓缓地看着街道,接着一瞬间无数的老鼠从小巷子中跑向了屋子,接着於这条街中的人都从屋内走出。
他看着这些老鼠以及那些被视为过街老鼠的人们,拿着一包包的食物,那些食物都仅仅被人咬过一口後就丢了,在这个本就是脏乱不堪,飘散着臭味的地方。这些食物虽是这些人赖以维生的食物,却也造成了他们的困扰,随着那些人抛弃的食物越来越多,这条街上到处都可见因那些食物而引起的蝇虫。「这些,仅仅是他们所浪费的十分之一,你永远不知道我们多麽渴望有人能够烹煮一顿正常的食粮,而对他们来说这食粮的取得太过容易了,他们不懂珍惜。」「我知道了,一晚,就一晚。这晚後,你离开这里。」「我知道了。」那晚,贫穷线下的所有後街百姓,走往了城市富有的一端发起了暴动,无数的老鼠、流浪生物,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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