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打算?”john依旧不依不饶;“是我哪里不够好吗?我可以改的。”
“不不,是我自己的问题。”孟祈安摆手,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才能让面前的白皮卷毛混血小伙死心。
john是孟祈安在某次进藏旅行时遇到的旅行伙伴,他是职业摄影师,孟祈安经常独自旅行,拍的东西也不少,因此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共同话题。孟祈安旅行一般不跟团,都是独自出行,但他初次入藏没什么经验,冬日雪又大,他思来想去还是报了个团。
旅行团里年轻人居多,要么是成双成对的小情侣,要么就是背着吉他弹唱的热血沸腾的青年小伙。john这样的混血小伙自然引人注目一些,再加上他热情健谈,长得还惹眼。虽然中文说得不怎么利索,但依旧不影响他很快成为了人群的焦点。
孟祈安话少,路途中大多时候他都在看书,或是带着他的挂耳式降噪耳机听歌。除去必要的交流,他不会主动与人交谈。john注意到孟祈安的那天,他穿得很厚,把自己包成一只粽子。裹着围巾和毛绒帽子,只露出一双眼睛,手里捧着书,垂着眼,眼睫微动。
神秘的人和事物总会让人心向往之。更何况他的眼睛还那么漂亮,像透明的玻璃珠。
“oh,你原来在看这本书,我也看过的!”那天在换乘的绿皮火车上,john坐在孟祈安身旁,给他抓了一小把独立包装的牧场奶片:“喏,分给你的,我给团里所有人都分了。”
孟祈安合起手上的书,把它平放在腿上,双手合并摊开掌心接过,一双眼亮晶晶:“谢谢你。”
john微怔,没来由的,忽而望着他开口:“你像这本书里的小王子。”
孟祈安搁在腿上的那本书是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写的着名儿童文学《小王子》,深蓝色的书封,中间站着一个黄头发绿衣服的小人儿。
孟祈安被逗笑了,火车上很吵,为了让john听得清晰,他把遮住半张脸的围巾掖到下巴底下,说:“哪儿像?难道你见过小王子长什么样?”
john羞赧挠挠头,一头栗色的卷毛刘海在他额前一撮一撮的打圈圈,衬得他脸皮肤更白。他扯着嘴角组织语言,思考该如何表达能让人更好理解,然而最终说的却是:“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你像小王子,小王子应该也是像你这么……”他顿了一会儿,盯着孟祈安的脸,接着道:“呃,漂亮的。”
孟祈安轻而缓地摇了摇头,他垂眸,用指腹去反复搓书本的尖尖角。他倚在绿皮火车的车窗边,身侧是飞速掠过的茫茫雪景,雪挂在枝头凝成冰,一簇簇绽开花,冰晶的,靓丽的,是西藏独特的雾凇美景。
john举起相机按下快门,那是他给孟祈安拍的内容,网络上的反响不错,粉丝都在催他赶快更新。
宁屹洵的电脑在被砸坏的第十天就很走运地被妙手回春的修理大师给修好了。也不能说全好,毕竟显示屏伤亡惨重,怕是神仙来了都救不了,但至少能开机了,鼠标操作也有反应。
孟祈安一手抱着早就买好的新电脑,在师傅身旁听他教学怎么让失灵的电脑恢复如常,真心伸出大拇指赞叹他技术高超,顺带拜托他把帮忙旧数据转移到新电脑上。
“全部1:1转移么?我看你c盘存这么多东西,d盘空了一百多g。要不要把一些文件移到d盘啊,要不然c盘很容易爆的。”师傅捏着他的粗边黑框眼睛,不可思议地伸直脖子贴近破碎的电脑屏幕,试图看清楚点。
“是么?我看看?”孟祈安把电脑屏幕转向自己,指尖划动触控板查看储存分布。
毕竟不是自己的电脑,孟祈安怕随意调动宁屹洵工作文件的顺序会影响他的使用习惯。宁屹洵这人有强迫症,以前住一起的时候,连孟祈安哪双袜子放在哪个柜子的哪层哪格都能记得清清楚楚,找不到东西问他,一问一个准。
d盘内只有两个文件夹,其中一个文件夹的名称是“回收旧音”,另一个文件夹的名称为“存”。
回收旧音?是废弃deo的意思么?孟祈安想到宁屹洵那天说的,d盘里“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没了就没了吧。”
既然是可以扔进回收站的废弃物,那他看一眼也没关系吧……
点开的那一刻,他目光收紧,脸色瞬间变得古怪,贴在触控板上的指尖微微颤抖。
文件夹里三十多首音频,都是他曾经帮宁屹洵试唱的歌曲片段。
创作者的灵感大多是突如其来的,宁屹洵也不例外。他在家里搭了间小型录音室,装了隔音墙,基本可以算作他的家庭工作台。如果灵感出现时他恰好在家,即便很晚了他也会跑到工作台上弹idi键盘做编曲,他的效率很高,一般曲子做完就会立马想听到试唱效果。
但大半夜的,去摇哪个歌手给他唱都显得他不太礼貌,于是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孟祈安身上。
不同风格的曲子需要的歌手声线也不同,孟祈安是标准的清澈少年音,干净无杂质,和他本人一样。
可孟祈安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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