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便是岁月一片静好。
“你怎么来了?不是陪领导参观吗?”下了台,锦书问林毅轩。
“参观完了,坐领导的车过来的。”所以他才会来得这么及时,这一路畅通无阻。
“这么好啊?”锦书觉得领导人还怪好的。
“这两只的功劳。”林毅轩比了比两只乖巧的娃。
领导家访时,这两孩子表现过于懂事了,小嘴又甜,把领导哄开心了。
还想多跟他们待一会,索性回来时把林毅轩和孩子们都捎过来了。
“爸爸教的!”亦琛奶声奶气地揭穿了老爸。
林毅轩干咳两声,赶紧四下看看,没人听到才松口气。
“不要乱说,明明是你们自己超常发挥。”
想给媳妇个惊喜什么的,这种小心思还是不要说出来好。
锦书眉眼弯弯,他还是跟以前一样,抓住一切机会对她好。
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这就是她给自己选的男人,一个扛得起枪,也爱得起人,顶天立地的英雄。
“想什么呢,笑这么开心?”林毅轩挑眉。
锦书挽起他的胳膊,笑得灿烂。
“笑我眼光好。”
她投资了那么多的项目,有的用了重生视角,有的是凭自己本事,但无论多少次的回首,她都觉得,自己做得最成功的投资,便是眼前的这一个。
“明明是我眼光好。”林毅轩罕见地反驳了媳妇。
得妻如此,人生何求。
“都好,都好。”
龙凤胎笑嘻嘻的接话,枪林弹雨里走过的爸爸,商场所向披靡的妈妈,还有未来等着龙凤胎的征途,一切都是刚刚好。
锦书其实是想让龙凤胎按部就班地学习,奈何智商不允许。
两个孩子在十二岁时,就被国内顶尖学府的少年班挑走了。
经过一年的预科学习后,通过考试就能成为正式本科生。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天才。
别的家庭养一个天才就很开心了,锦书家里一下出来两个,但有人却不怎么开心。
这个人,就是已经升为林大队长的林毅轩。
对他来说,孩子们被选中的消息,一整个晴天霹雳。
孩子们从小就跟在他和锦书身边,突然就要回京读大学了,这让林大队长十分不舍,儿子锻炼一下也就算了。
女儿还是个宝宝啊!
才十二岁,怎么就要去外面承受风刀霜剑的摧残?
如果有人欺负他闺女怎么办!
沉浸在想象里的林爸爸把自己折磨得惨不忍睹,抱着锦书琼奶奶男主附体,一通咆哮。
我闺女还是个宝宝,宝宝啊!
上市公司的女老总面无表情地看着摇晃她的咆哮帝,如果不是怕他在小本上胡乱写,她早就拆穿他了。
林大队长嘴里那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宝宝,才12岁就已经长到了163了,过今年再窜几厘米不成问题,最重要的是,闺女从小就被她想象力丰富的爸爸教格斗。
一脚能踹飞两个成年壮汉。
上礼拜,小杨的丈夫,锦书旗下保镖公司的老总,笑呵呵地跟亦琛切磋,结果被亦琛一个过肩摔砸地上了,扭了老腰不说,现在还躺在家怀疑人生呢。
这姑娘才12啊,长得那么瘦,哪来这么大劲儿?!
摔一个练家子轻轻松松,这家的孩子这么逆天吗?!
把这样一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宝宝”放出去,锦书觉得该担心的应该是别人家的娃才是。
对此,林大队长持有不同意见。
自从有了闺女后,他看外面的臭小子一个个都是面目可憎的,唯恐自己闺女吃亏,恨不得把自己毕生本领都教给闺女傍身。
龙凤胎的颜值正如奶奶期待的那样,从小美到大,越长大越出彩,以至于隔三岔五,就有人跑过来想跟林大队长结亲。
什么某领导的孙子啊,某老总的独生子啊,某女港商的独生女啊——港商独生女这个,林大队长倒是不反对。
那个女港商甚至恬不知耻地把闺女转学到了s市跟龙凤胎当同班同学,她两地跑,阿笙有一半时间都住在锦书家,跟亦琛一个房间。
锦书和林毅轩看着长大的小丫头,知根知底,林毅轩挑不出毛病,只要孩子们不早恋,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长大后彼此都没意见,他和锦书这当家长的自然是愿意的。
但闺女就不同了。
林毅轩平等的歧视每一个接近他闺女的臭小子,连他都打不过,凭什么惦记他闺女?
把闺女放到京城读大学,在林毅轩的眼里,就是羊入虎口。
奈何锦书尊重孩子们的意愿,孩子们又有自己的规划,三比一,林爸爸反对无效,一脸沮丧地找两舅哥出来喝闷酒。
在林大队长看来,他的两个大舅哥,都是怕老婆没家庭地位的,不像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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