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问我今天打算干什么。什么都不该告诉他的,因为我要出去。也许我该脱掉衣服,或者至少脱鞋。哪怕这个男人喜欢说小亲亲,我他妈不懂什么时尚不时尚的,但依然知道我穿出门的衣服和去买面包的那一身有区别。假如他看见他的女人换上了好衣服,他就会知道她这是想打动某个男人,而且很可能已经成功了,但那个男人不是他。我至少应该脱掉这件罩衫。或者躺下,直到海鸥飞走。也许等他问起,我可以说我是为你打扮的,希望我们能一起出去。可是小亲亲,现在外面没有安全的地方,他会这么说。甚至在蒙塔格也没有。我会说牙买加人对蒙塔格湾的简称是蒙湾,而不是蒙塔格。我会说我想出去,我想跳舞,他会说但我跳得比你好,我会假装最后这句话不伤人。其实我并不想去跳舞。每次我说我想去,他都说不行。我只是想让他相信我乐于和他一起做所有事情。也许他又会带着朋友回家,我会得到理由不换掉这身衣服。上次他带着四个同事回家,每一个都像他,只是个头或高或矮,每一个的白皮肤都被晒得黝黑。金发矮个子,我发誓他叫巴克,很接近查克,他说哎呀,我可没见过比你更标致的婆娘。牙买加男人管我叫卖肉的,我很生气。今晚我要喜爱他睡觉的样子。我要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舔他的胸毛,我要抱紧他,他不可能撇下我独自逃跑。我有一段记忆,我等我姐姐入睡,抓住她睡衣的下摆,在我手上绕了一圈又一圈,要是鬼魂来抓我,就会连她一起拖走,惊醒我们两个人。但我没有姐姐。
妈的。该死,阿开果,你怎么会钻到我底下去,让我爬上你的身体?我肯定是老了或者疯了,否则怎么会拎着满满一购物袋的阿开果进屋,然后就忘得干干净净。又老又疯。或者又疯又老。查克喜欢阿开果。他总想吃那东西,亲爱的,那个像嫩炒蛋的东西,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在树上长出来的,吃一口就能甜到脚后跟。买了两打,摊贩在听收音机里牛仔口音的美国传教士一遍又一遍说末日到了。你知道最后的日子已经到了吗?摊贩对我说。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是1979年,我对她说,虽说我想着那个传教士,汗流浃背像头红猪,用手帕擦拭额头,不停整理假发。显然不是她想听的答案,她对我的惩罚是多要了五毛钱。我想说哎呀我的小可爱,给你,拿着吧,因为再过几个星期,牙买加钞票唯一能做的就是擦屁股了。我喜欢这个回答。听起来很牙买加。但我没有说。我永远不会管任何人叫小可爱。
该死的这里太安静了,但我就是不会用收音机。我不想听新闻。自从我不再听新闻、读报和看电视以来,我的生活顿时快乐了许多倍。快乐感觉像是你可以拿出去卖的东西。我反正不想知道新闻,也不想让任何人告诉我任何消息。我的新闻全都来自查克,而我依然不怎么喜欢。但他的新闻毕竟不同。他的新闻是谁谁谁在离开。他在离开。我们在离开。他买好机票了吗?我们需要机票吗?会有直升机来吗,就仿佛这是战区,接上我们就起飞?直升机会在门外降落,查克会说小亲亲,没时间拿东西了,咱们快走,他会显得很哀伤,却不知道我想要的正是这样,什么都不带,包括毛巾在内,不带有可能让我想起被我撇下的这个鬼地方的任何东西,因为去他妈的,对,全都去他妈的,我想干净得像块白板似的抵达美国,没有任何关于过往的记忆。我想教自己在皮肤上写些新的文字,对我不认识的人打招呼说好么。直升机一口气飞得远远的再降落,比方说飞到水牛城、纽约,甚至阿拉斯加某个我再也不会听见第二次的小地方。再也不会。
收音机里肯定会有好东西。调频立体声:更多的音乐,更少的谈话。希望查克也在。他跳舞可以比我好,我是黑人的耻辱。白人会跳舞是了不起的事情。他领我去俱乐部庆祝纪念日——已经六个月了。他想庆祝我们的六个月纪念日。他们说女性是下等性别。不过无所谓。六号是跳舞。五号是耳环。四号他试图做鸡肉,可惜失败了。我母亲会说亲爱的,这说明他不是同性恋。我也说不准,但有时候查克似乎太无处不在了。我越来越喜欢他去上班的时候。不。不是真的。此刻我喜爱他的头发,今晚我会喜爱他的睡姿。
当初我在曼塔纳遇到他的时候,我的内心声音正在说管他的,上帝啊,快点发生吧,求求你了。我受够了也厌倦了这种受够了也厌倦了的心情。我早就准备好了。那天我老板把手放在我大腿上,第二次?不,第三次,问我有多喜欢在这儿工作。还有他看得出这份工作能通往天堂或地狱,是我最后的救命稻草。就好像在自称“泰姬玛哈”的苦力小店卖廉价狗屁珠宝就是我的人生顶点了。但确实如此啊,金·克拉克。你想得到这份工作,只需要知道他们懒得浪费时间找别人。在蒙塔格湾你必须工作。必须如此,你不可能返回金斯敦。
我没有想到金斯敦。我愿意想起安迪·吉伯。和《杜克兄弟》里的约翰差不多一样可爱。安迪·吉伯:头发,胸膛,头发,项链,头发,牙齿,头发,头发。《杜克》里的约翰,微笑,头发,牛仔裤,发型像女孩,我只想成为你的一切。卢克·杜克又大又白的小公爵放在左边裤管里,耶稣基督整个蒙塔格湾就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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