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通衢是雷部总管,任上也算兢兢业业,经常亲笔回复,因此他的字,任飞鹰是认得的。
任飞鹰狐疑道:“你寄信给赵总管?”
阿布尔斯朗说:“我没有特意寄给谁,甚至没有署名,只是寄去了府君山。”
他寄这封信,只是为了让自己心里好受一些,并没有想过寄到对方手中,因此人是路上随便找的,钱是随手给的,像这样的情况,这封信很可能不会寄出去,可没想到的是,不但寄出去了,被人看到了,对方还精确地回了信。
任飞鹰心中十分怀疑,这事听起来太不可思议。一封没有抬头,没有落款,随意叫人送出的信,却被对方送了回来……这中间需要多少巧合才能成功?
他问:“赵总管认识你的字?”
阿布尔斯朗想了想道:“我的字是师父教的,当初赵兄也指点过一二。”
那很可能是认得的,但赵通衢认出他的信,便应该想到这封信背后的隐含之意,即便想维持储仙宫不插手朝廷政务的惯例,也该袖手旁观才是,为何看起来更像是……煽风点火呢?
任飞鹰越想越觉得不可能,又恢复了冷淡:“你之前虽然忘恩负义,却也算敢作敢当,如今却编出这样的谎言,陷害赵总管,呵,算我看错了人!”
阿布尔斯朗想解释,但任飞鹰已经闭上眼睛不想听了。他在床边呆坐了一会儿,叹气道:“你向幽州报信的事引得我王震怒,他已经决定发起夜袭,不惜伤亡。我被调去做前锋,万一明天天亮之后我没回来,你就跟着刚刚那位大夫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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