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上的“三干会”是每年召开的,在这个会上,尤其引人注目的一项是对纳税大户的奖励,让他们披红挂花,乘着靓车,敲锣打鼓地到大街上与百姓见面,煞是风光无限。事过而思之,一方面为这些纳税大户而骄傲,他们用自己的辛血和汗水向国家交纳了大额税金,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而另一方面,我想到更多的是其它一些依法纳税的经营户,也许他们交纳的数额太小,不足以引起人们尤其是各级领导的注意,但他们身上也能、甚至更能体现出纳税人的品德。试想一对下岗职工夫妻,开了个小吃店,除了供家养口外,还足额向国家交纳了数量也许是很微薄的税款,谁能说他们的品格不高尚呢?再说了,政府对纳税大户的奖励也只能是一种权力行为,因为政府本身不直接造钱。他们所有开支都来源于企业和纳税人的钱,实质上,仍是拿众多纳税人的钱来奖励大户。纳税人的经济收入各有不同,缴纳的税金也就有多有少,这是非常正常的。然而从纳税做贡献的行为来说,其本质都是完全一样的,不能光表彰那些纳税大户。同时也应该肯定和赞扬那些积极纳税的守法户,他们的行为体现着纳税人的高尚品德。有一位作家在国外就其国民积极纳税咨询对方教授时,那位教授频为严肃认真地说:“我们向国家照章纳税,不仅是光荣的义务,而且也是神圣的责任,你会觉得这个城市,大事小事都与自己有关。连有人踩踏草坪都会心疼,因为是用你的税金建成的,你就不能不自觉地去制止。”在此,纳税还有一个重要作用,那就是能够树立人们的主人翁责任感。这就涉及到纳税人利益的保护意识和如何提高纳税人责任感的问题。由此,对纳税大户的奖励,是否能够在奖钱的同时,组织他们参观一下由他们交纳的税款建成的公共设施和重点项目?以此来激发纳税人树立国家或者这城市主人翁的理念。这样做更能激起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并树立他们纳税光荣的自豪感。因为奖金额再高也高不过他们交的税款,如果仅以此为交换,那些精明的商家和老板是不会有人乐意去做的。再就是在表彰纳税大户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小额纳税人,对他们依法纳税的行动也要给予表彰。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唤起人们的纳税意识。当然,政府还要争取做到不乱花纳税人的一分钱,真正给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千万不能使税款流入贪官污吏的衣袋,这才是纳税人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最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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